ESG治理始于董事会层面,几乎所有的可持续准则框架都将governance放在第一位,似乎只有先厘清了治理的规则、流程、人员才有往下探讨的底气。

大多数西方企业的ESG报告都把ESG治理架构(尤其是董事会层面的)放在开头,表示自己做ESG是认真的。而且,现在的治理结构大有越来越复杂之势。

最早可能只是把ESG职能放在某个委员会,后来觉得这样太不显眼,于是将该委员会改名,一定要在名称中加入ESG才放心,或者干脆单独成立一个ESG委员会。再后来,感觉这样还是不够,还要把ESG委员会一分为二,变成负责领导大方向的ESG领导委员会和负责具体操办的ESG治理委员会。

小小一个ESG,竟然还需要成立上院和下院。不管企业真正做了什么,这个架子是越来越唬人了。评级机构也推波助澜,给予这些花哨的架构高评级。如此兴师动众,难怪华尔街日报要骂脏话了。

这套ESG架构传到了国内,动了形式主义的DNA。降低碳排放或使用绿电有点难,但这套八股文好抄啊,更何况评级机构还买单。于是乎,找到了打开方式的企业们,都学了个有模有样。可是,除了这套花架子,企业们还学到了啥?

问题一:中式ESG治理,需要成熟的董事会治理机制

中式董事会治理在法律层面和思想层面都存在缺憾,以此基础搭建的ESG治理架构必然存在很大硬伤。

中国公司治理法律体系保留了很多人治的思想,尤其是法定代表人的设定。股东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的权责利还有很多模糊之处,对独立董事又寄予了过高的监管期望和责任压力。在这样的环境中,ESG治理很难穿透。

比如,ESG委员会由谁负责?在西式环境下,ESG治理存在明显的风险管理导向,所以大多数由独立董事负责(所以很多企业一开始把ESG放在审计委员会)。在中式环境下,独立董事们有真实的权力去制衡执行董事们和管理层吗?用脚投票是中式独立董事们最后的倔强。

中式ESG治理强度的风向标,是看谁真正主导ESG。如果由董事长亲自抓,那说明ESG和战略真正天人合一了。如果丢给了某个独董,那也算是一般操作。

问题二:董事会如何具备ESG能力

很多人看到这个问题就笑了。领导们只用动动嘴就行,活都是下面人干,需要什么ESG能力?其实,开过西式董事会的人都知道,他们是真的开撕。中式董事会往往只在核心利益上争夺,而在其他问题上保持一种微妙的和谐。西式董事们则会在各种问题上挑战管理层,并以此为荣。

所以,一个合格的董事,至少要能问出对的问题。董事会并不需要掌握具体的技术,但需要有人紧盯ESG市场和立法趋势,及时提醒相关风险,能够协调外部资源与内部对接,并监督内部ESG项目的进程。这些是董事会需要具备的ESG能力。

然而,目前大部分第三方机构都是以“术”为导向,专注于某项具体领域的技能,缺乏在宏观上引导董事会的能力。而董事会里的执行董事们俗务繁忙,很难抽出时间去充电。独立董事们话语权又相对有限,在董事会里更像是“顾问”而非“主人”。董事会ESG能力提升,任重道远。

问题三:董事会成员如何对ESG负责

中式董事会需要对很多事最终负责,其中最广为人知的财务造假。所以,董事们,尤其是独立董事们,对财报风险都是非常敏感的。但是,当前很少有董事们对ESG风险敏感。ESG对中国企业有风险吗?

事实上,西方企业对ESG风险远比中国企业要敏感,主要是被整怕了。可以这么说,西方ESG立法进程是被丑闻推动的,而每一桩丑闻的爆发对会对一个企业产生伤经动骨的影响,比如“柴油门事件”之于大众,比如”Rana Plaza”之于很多服装品牌。而这种成本(诉讼成本和品牌损失)最终会传导到管理层(导致高管辞职),并进而影响董事会成员(主要是影响个人声誉,声誉影响董事的职业生涯)。

在中国,董事职业化远未成熟,董事职责和个人职业发展的联系也并不明确,导致ESG的最终负责单位名义上在董事会,实际上却在管理层。如此一来,董事会对ESG的管理职责存在缺位也就是必然的。

在中国几十年的“西体中用”进程中,企业已经习惯了“先吞后消化”的操作方式,ESG也不例外。现在,是该处理“消化不良”了。